至今国内外很多保镖安保公司仍在学习黑水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以下是黑水公司的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至今国内外很多保镖安保公司仍在学习黑水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因此小编以黑水为例,谈谈中国保镖与国外雇佣兵的异同。
一.公司创始人的身份基本相同
黑水公司是退伍军人创立并发展壮大。而中国保镖公司如:国内知名的保镖公司,前身是由7个退役特种兵发起的提供私人保镖、女子保镖特卫、中国特种保镖、华人安保等服务的保镖公司。黑水公司发展机制成熟,中国保镖培训公司则是刚刚兴起,需要多向黑水等公司学习借鉴。
二.服务对象差异
雇佣兵以国家和大跨国公司作为主要客户。国外的雇佣兵数量众多,甚至超过本国军队的数量。而中国是雇佣兵的禁地,中国国内无内乱比较稳定。而雇佣兵执行任务的地方大多是政府无能,军队少、弱的动乱地区(中东、非洲)以这些地方来获取资源、赚钱等。作为世界第三大国的中国,国外的雇佣兵也不敢来找事。中国保镖主要以政要、富商明星等高端群体为主要客户来源。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镖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私人保镖定位于“保护目标人物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行动上处于被动方,因此,私人保镖在履行保护职责时只能出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不得主动实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三.数量差异
以美国为例,整个伊拉克与阿富汗战争期间共有超过20万名的雇佣兵伴随美军东征西讨,而对于中国这个泱泱大国,虽说社会上已有350余万名安保人员,但是真正合格的现代职业保镖只有寥寥数百人。
四.中国保镖和雇佣兵都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以黑水培训中心为例,黑水公司专门雇退役的军人和警察,也招收志愿的平民。他们大多三四十岁,经验丰富,身体又好。经过专门训练,成为高级武装安保人员.中国的保镖主要由退伍军人、武警,特种兵,及武校学生等人士组成,经过体能训练、自由搏击训练、擒拿格斗训练、反劫持训练,以及法律知识、商务礼仪等严格的职业培训后,走向保镖的岗位。著名的保镖安保培训公司包括博警特卫安全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天狼国际保镖公司、天骄特卫保镖有限公司以及少林国际保镖公司等翘楚。
五.武器装备差异
雇佣兵:现在很多PMC选择使用AK系列,原因是在所在区域补充方便,个人的手枪看个人喜好选择,毕竟不是主武器,而且如果是雇佣为政府军或者反政府军作战的,也不会用很特别的武器,大多是采用和雇佣方一样的武器装备。中国保镖:履行保卫职责时基本都是赤手空拳,唯一可以配备的是适当的防具,比如防割手套、战术笔等。不过,国内还是有很多涉黑的保镖拥有杀伤性器械。
六.中国的“雇佣兵”正通过海外安全官的形式出现在国际视野中
海外安全官即由退伍军人,特种部队退伍军人组成的迈出国门的安防安保人员。为中资企业海外业务保驾护航,通过安保网络布局与安全人员直接派驻等为中资企业及个人提供海外各类安全服务。PMC/PSC公司中国还是有的,而且早就发展到了国外,这些公司都是正规公司,不是什么偷偷摸摸的。不过中国公司目前只做技术支援,原因就是考虑到打死人后的处理问题,包括己方伤亡的问题。中国人可不能像美国人那样在伊拉克随便打死平民,而且现在的美国PMC/PSC公司基本上都有这类丑闻,对公司影响非常的大,国家的影响也很大。
中国保镖业现状:保镖和保安身份容易混淆,总体来讲,保镖与保安同属于一个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出现的安全护卫服务行业,保镖与保安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确保委托方的安全,都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群体,可以作为公安机关中重要的辅助力量。二者同样都面对法律边缘的存在与发展受限的现实政策环境,这是两者的相同之处。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认清保镖与保安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保镖英文作“BODYGUARD”;保安这一中国称呼在美国被称为“PRIVATE SECURITY INDUSTRY”,在日本被称作警备会社。古老的中国镖局最早可追溯至秦汉邮亭驿馆,到宋时,就出现了保镖和镖行;国内有关“保安”词汇的较早记载是《汉书·王莽传上》:辅翼汉室,“保安”孝平皇帝之幼嗣。从商业与市场角度来看,保镖锁定在高端群体,保安并无明确地针对高端群体。保镖最初的服务对象多集中在政治人物、娱乐明星、高级富豪等群体;保安最初的服务对象多集中在会议活动或商业化的大众活动、社区日常治安辅助管理等服务工作。从个人素质与工作内容来说,保镖更为专业,要求很高、要能文能武,一般工作内容包括:私人贴身护卫、重要财物看管、车辆驾驶与车辆反劫持、安全布防、危机预防、险境撤离等,私人保镖领军人物释行风说:“保镖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才能成为保镖,除了有一定的格斗技能外,更多的是拥有侦察判断、情报收集、保密措施、机车驾驰、游泳潜水、法律运用、谈判方法、公关技巧、紧急救护、电脑操作、文秘写作、社交礼仪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对比而言,做一名保安则没那么多要求,一般只要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可以很快上岗。当然,从收入上来说,保镖较高,一般年薪在30-46万元;保安一般年薪在2-4万。
按照法律规定,私人保镖不能以任何手段强制任何人,比如强行搜身、强行拘禁等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类似规定:“保安员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私人保镖一般被视为提供“随身护卫”的保安人员。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有关私人保镖行业的立法一直都存在空白,相近的一些行业比如保安业、押运业都出现了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因此,对于保镖公司的合法性,社会还有所质疑。目前,中国的私人保镖业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相关法律的与时俱进。当下保镖的部分业务难免还处在法律的“灰色”边缘,这也致使保镖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但随着雇主的不断增多和专业需求的不断提高,相信这个行业会越来越规范,将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的力量。